近日,山高环能(000803.SZ)公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4,626.83万元置换先期偿还银行借款的自筹资金,另使用募集资金258.47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两项合计约6.49亿元。置换完成后,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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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108,808,833股,发行价格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52,852,998.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84,725.3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6,268,272.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6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偿还银行借款合计66,307.90万元(不含利息),本次拟置换64,626.83万元,涉及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及兰州分行、恒丰银行济南分行、莱商银行济南龙奥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等8家银行、共17笔还款,单笔金额从1,313.78万元至6,000万元不等。

  公告注明,募集资金专户结息将直接作为置换金额转出,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发行费用方面,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58.47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自筹资金已支付281.11万元,本次拟置换258.47万元,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对于置换安排,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先期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旨在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本次置换出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并称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既定安排保持一致。

  公司同时强调,本次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核查后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此无异议。

  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定增股份于10月16日上市,山东高速集团旗下山高产投认购108,808,83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92%,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同步变更为高速产投。此次6.49亿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完成后,山高环能本次定增的募资使用流程即告终结。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