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核准王大勇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商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同一天,新疆农商银行另一位副行长依力扎提·卡德尔的任职资格亦获监管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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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显示:新疆农商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批复要求,新疆农商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前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新疆农商银行及分支机构开业,开业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的属地监督管理。批复显示,新疆农商银行注册资本金为348.88亿元。

  在股权结构方面,新疆农商银行自然人股东9525户、持有股本145.44亿股,占股本总额的41.69%;法人股东849户、持有股本203.44亿股,占股本总额的58.31%。其中,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股本45.8亿股、占股本总额的13.13%

  在公司岗位安排方面,核准郑育峰、白雪原、徐国、吕小增、舍亚辉新疆农商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周亚虹、张文、高文生新疆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吴勇新疆农商银行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郑育峰新疆农商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白雪原新疆农商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曹刚新疆农商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李海涛新疆农商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此外,批复还核准了公司首席风险官、行长助理及董秘的任职资格。

  公司开业同时,核准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56家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解散,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新疆农商银行承继。上述解散机构应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新疆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