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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 7月2日,宏微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 月 27日至 2026 年 7 月 2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即不低于 37.063 元/股),已触发《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微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宏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宏微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51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