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6日电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在2025年2月6日发布的公告,内蒙古中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问题包括公司现有制度未涵盖募、投、管、退各环节,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业务相关资料,以及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此外,内蒙古中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还未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相关信息,并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其他业务。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若对此措施不服,公司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