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网发布了《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书并提交申辩(修复)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7家医药企业涉嫌在医药价格和招采环节失信。

  《通知》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有关判决文书载明内容,部分医药企业涉嫌违背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

  37家医药企业可在11月6日前领取预评级告知书。如对预评级结果有异议,相关企业可提交正式书面申辩函。

  从企业名单可以看出,37家医药企业大多是河南当地的医药企业,不过其中也出现了多家全国知名医药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身影,比如名单中包括国药旗下7家医药企业,还有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的目的是对失信和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制定价格,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医药采购环境。

  据《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行为主要分为7类,主要包括医药回扣、虚开发票、市场垄断、哄抬价格、集采违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