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9月20日起正式施行,如今迎来“满月”节点。伴随《条例》落地施行,多地因地制宜加速出台相关政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深圳、杭州、南京等地出台公积金改革相关政策,与此同时,公积金政策的落地执行速度也在加快。
业内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正从过去单一的“购房工具”,加速转型为覆盖居民“购、租、修、养”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与消费支持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新需求。
杭州发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发布《关于支持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南京发布《关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近期,随着《条例》正式施行,多个核心城市相继跟进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物业费。
在装修提取领域,各地探索呈现差异化特征。杭州明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深圳也对装修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作出明确规定;南京明确,提取额度按装修发票金额核定,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家庭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物业费提取也呈现“一城一策”的趋势。深圳明确,每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550元;南京明确,家庭年度提取总额不超过5000元;青岛明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提取额度按照年度定额核定,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最高限额,当年未提额度不累加至下一年度。
事实上,在《条例》正式施行之前,多地已陆续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形成因地制宜的政策矩阵。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6年以来,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相关优化政策已超500条,是房地产需求端政策中优化频次最高的方向。其中,扩大提取使用范围、新增装修与物业费提取是各地政策发力的核心重点。
部分城市更是将公积金提取边界拓展至更多日常居住支出场景。如陕西延安一次性推出七大新增提取场景,全面覆盖冬季取暖费、车位储藏室购置等常态化住房消费需求;多地还探索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升级。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过40平方米,住房发展进入增存并重的阶段,“租购并举”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条例》新修订后,公积金形成对缴存人购房、租房、修房、养房的全方位住房消费支持,更好适应房地产发展新形势和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新增“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使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能够更加灵活地回应缴存人住房消费变化,为未来拓展用途留出空间。
对于这一轮改革的深层逻辑,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阶段,居民住房消费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原有公积金使用范围已无法适配新需求。
“这意味着公积金不仅要在贷款额度、利率等传统维度持续优化,更要在支持新市民安居、助力内需提振、服务‘好房子’战略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严跃进说。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将装修、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并非无限制扩大用途,而是顺应和满足了群众基本的住房消费需求,本质是适配住房发展新阶段的需求变化,既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还能盘活沉淀资金,提升制度普惠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长期来看,新一轮改革将推动公积金制度回归居住保障本源,是适配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制度完善,其长期价值远大于短期的市场刺激效应。”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
展望未来,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更多城市将加快优化公积金政策,并探索更多住房公积金可利用方向,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能的同时,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