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近日曝光三起纠治“开票经济”典型案例,违规开票总额超百亿元。这也反映出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开票经济”的监管力度。

  “开票经济”是违规招商引资和“内卷式”竞争的突出表现形式之一。其中一个常见的操作模式,是一些地方通过违规实施与税收挂钩的财政返还等方式,招引从事开票业务的各类平台或“空壳企业”到本地落户,从而制造当地经济繁荣假象。

  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核查发现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引入开票公司搞“开票经济”,便是这类模式的一个典型。

  经查,2020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过税收返还方式,引进芝麻开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约定“年实现开票金额预计10亿元,缴税不低于1000万元”。2020年以来,芝麻开门公司利用负责邮政代开发票信息系统开发及运维之便,违规代开发票金额达43.4亿元,其中违反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品目限制的规定开具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品目发票5.9亿元,并获取地方财政奖补合计2407.51万元。

  目前,对芝麻开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税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督促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暂停其开票的同时,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560.35万元;指导赣江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开展立案查处,督促对该公司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对上述基层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放任失管等违规违纪行为,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已责令赣江新区税务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南昌经开区税务局党委予以通报,对时任南昌经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某等24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处理。同时,南昌市纪委正在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该案中涉嫌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查办。

  “开票经济”另一个常见手法,是一些犯罪团伙批量注册无实际经营场所、无真实业务的空壳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往来,人为虚增经营业绩与经济数据,套取巨额产业扶持资金与财政奖励。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稽查局核查发现,2023年至2024年,以李虎森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云南红河州成立森茂红河电子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虚开发票价税合计2739.97万元。其在不具备投资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假投资,虚增投资规模,伪造业务假象,骗享地方政府生产设备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累计骗补1000万元。

  2025年9月,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1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2026年3月,蒙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团伙主犯李虎森犯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4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在“开票经济”中,还有的企业通过虚构贸易“循环开票”,诱骗国有企业参与其中,导致相关国有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

  比如,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核查发现,2023年至2025年,广西南宁轩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轩鹏公司”)利用虚假资质获得多个地方国企的生猪购销业务,并依托国企合同“背书”和盗用屠宰证等手段,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数字化电子发票额度,累计对外开具发票金额近88亿元,同期取得发票金额约22亿元,绝大部分购销业务均为虚假的生猪交易。

  经过实地核查,证实由轩鹏公司出售生猪给地方国企,地方国企转售给广西一品担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一品担公司”,该公司由轩鹏公司实际控制),一品担公司再出售给轩鹏公司,形成虚假的贸易循环。轩鹏公司在合作初期刻意营造业务真实、资金及时回笼、稳定获利的“样板交易”,取得地方国企信任。正常开展稳定合作后,编造“亟需预付生猪采购款项,保证生猪货源供应”等虚假事由,诱使地方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以提前支付采购货款,并将资金挪作他用。而一品担公司编造“公司账户临时受限”等虚假理由,拖欠当地国企相应货款。

  轩鹏公司金融风险暴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覃应宁失联逃往境外,造成参与相关交易的多家国有企业巨额资金无法收回。其中一家经济损失达6000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已对轩鹏公司以及参与虚开的一品担公司立案查处并暂停发票使用,公安部门正对轩鹏公司及其实控人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办。

  “开票经济”不仅直接破坏经济税收秩序,造成国家可用财力重大损失,还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些年在中央部署下,税务等部门加大打击“开票经济”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

  比如,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被排查出存在“开票经济”问题的企业,其开票金额同比下降37.7%。随着这些开票“水分”的挤出,全国每百元发票“含税量”较2025年提高了13.7%,经济税收的质量更高了。同时,促进了“空壳”企业加快退出,经营主体数据更实。

  此外,税务部门通过对“空转走单”“循环开票”的企业进行核查,压缩了一些不正常的“过票”公司,对一些企业凭自制“提货单”在关联企业间转圈开票,凭空虚造巨量营收的乱象,以及对借大宗贸易之名行虚假贸易之实等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并有利于防范“数字繁荣”背后潜藏的产业链风险、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

  在依法查处“开票经济”违规行为过程中,针对税务部门发现一些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与“开票经济”模式具有相似特征,仅通过指标分析难以精准判定的情形,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行为及开票的风险高低分类进行处置,对合规经营或能排除疑点的企业,保障正常用票;对一时不能完全排除疑点的,递进式采取限制开票额度等管理措施,不搞直接停票限票或降低发票赋额;对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查处。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指出,单凭任一部门难以根治“开票经济”。唯有各地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经济规律、严守政策底线,严格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财税、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国资、证券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全链条监管,从严查处违规享受财政补贴、虚增财政收入等违法行为;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坚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凝聚共治合力,才能铲除“开票经济”滋生土壤和存在条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

  目前税务部门持续加强与财政、国资委、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开展联合治理。近日,税务总局与国资委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合力推进科学精准纠治国有企业“开票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