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步入新的便利化阶段。

  9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文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完成上海首批8家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工作,推动新政在上海快速落地。

  记者梳理发现,除上海外,天津、浙江、福建、山东、重庆、安徽等地首批案例已接续落地,助力跨国公司实现全球资金“一盘棋”精细化管控,为企业海外拓业、产能升级、技术研发提供坚实金融保障。

从试点走向全国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是指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202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自2026年9月14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仅在北京、广东(含深圳)两个地区试点。此番推广至全国,将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打破资金壁垒,实现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释放跨境资金流动的政策红利。

  具体来看,《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提供便利:一是进一步降低资金池业务准入门槛,在更大范围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通过搭建低版本资金池开展业务,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可适用更低的建池门槛;

  二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归集调拨,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资金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

  三是进一步简化备案登记流程,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对外办理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可直接在合作银行办理,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记者了解到,首批在沪落地的8家跨国公司共涉及55家境内成员企业、10家境外成员企业,归集外债额度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境外放款额度超过80亿元人民币,行业覆盖先进制造、能源贸易、现代服务、食品消费等多个领域,既有在沪承担区域经营管理职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区域总部,也有依托上海开展国际业务的“走出去”民营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首批落地的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将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沪跨国公司了解政策、把握政策、用好政策。

外资行深度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多家外资银行参与了上海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落地。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中国”)宣布,已为开利集团等两家外资跨国公司在上海落地相关业务,这将提升企业资金调度的灵活性与响应速度,并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运营成本。汇丰中国也由此成为该业务全国推广后首批参与的外资银行。

  与此同时,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也作为首批合作银行之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指导下,协助一家食品消费行业和一家先进医疗制造行业的跨国企业参与新政在沪落地。

  汇丰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王云峰表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与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继推广至全国,标志着分层分类的本外币资金池制度框架走向成熟,精准匹配不同规模跨国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需求。

  “此次政策扩围让更多跨国公司能够便利搭建境内外资金流转的‘立交桥’,让制度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这一便利跨境贸易与投融资的扩大开放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外资跨国企业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心,也为中资企业的全球化经营提供切实的金融支撑。”王云峰说。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汇丰中国为不同规模的跨国公司落地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以及人民币跨境资金池的总量超过260个。

  “新政的推出标志着中国正式迈入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全国统一规范的新时代。”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环球企业支付部大中华区主管、大中华区产品总监顾玮表示,这项新政回应了跨国企业有效统筹境内外本外币资金的殷切需求,通过允许企业集中管理外债、境外放款、以及集团内部企业间的资金调拨,帮助他们充分利用境内外成员企业的闲置资金,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在她看来,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是降低了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准入门槛,使政策能够惠及更多跨国公司,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助力,也将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顾玮介绍称,摩根大通在中国运营已有105年,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跨国企业深耕中国市场均有深刻的理解。近年来,摩根大通帮助跨国公司客户实现了境内外企业账户体系在同一平台上的无缝对接,保证了资金的实时可视、可控、可管,提高了跨境资金池资金归集和下拨的时效性、灵活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