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固定商品价格及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

  “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是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提供商青某公司,以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违法设定并实施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最高法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范围,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