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14日电利通电子(603629)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11724,有效期为三年。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公司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再次获得的,表明公司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与成果。
根据相关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将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已在2024年按照这一税率计缴所得税,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利通电子实现收入14.91亿元,归母净利润5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