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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6日晚间,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检查指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治理不规范三类问题,该监管措施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要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本次事项不构成会计差错,不涉及财报更正与追溯调整,不会干扰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表示将全面梳理薄弱环节落实整改。

  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称,云南证监局经查发现公司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包括部分销售费用核算滞后,成本、费用列报科目不准确,销售退货会计估计方法不合理。二是内部控制不规范,部分销售费用实际使用及支付情况管控不到位,未按规定执行销售费用的预算审批、支付审批、合同审批、供应商准入等内部控制流程;对子公司上海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上海贝泰妮部分费用报销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部分报销凭证记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代管仓未纳入存货盘点范围。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闲置期间资金流转管理不规范;个别内幕信息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不准确,内幕信息登记表个别人员遗漏登记;部分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按规定形式召开,董事会决议或记录表述存在错误;个别董事高管绩效考核计算不准确。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性和财务核算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费用支出和报销,加大对子公司的管控,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监管局将对相关事项开展核查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该决定书之后,董事长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其中所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财务核算、内控执行、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将按照云南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工作,持续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会计准则、募集资金管理、内幕信息管理、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学习,健全公司及子公司管控体系与全流程内控机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持续提升财务核算、内控执行及公司治理水平,严防同类事项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提示,本次收到决定书涉及事项不构成会计差错,不涉及财务报表更正及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当中所指出的问题,将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业绩方面,贝泰妮2026年三季报显示,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6亿元,同比下降4.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1.76万元,同比下降28.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9.48万元。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7亿元,同比增长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亿元,同比增长13.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21.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7亿元,同比下降28.3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9.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3.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