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头部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杨保战,因在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视界”)2023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严重失职,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查明的事实,天健所为中科视界出具的2023年、2024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审计报告是天健于2025年5月9日出具(天健审〔2025〕5-90号),签字会计师为孙涛和杨保战。

  处分决定披露了天健所未勤勉尽责的具体表现。在营业收入审计方面,天健所对中科视界2024年度第一大客户某物理研究所的4笔合同未关注发货方式异常——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与客户访谈记录不符;对上海某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回款进度与发货验收情况不匹配、新疆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验收日期早于物流签收日期等明显异常,均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在对异常客户的审计中,天健所对中科视界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之一的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访谈时,面对访谈对象拒绝签字这一重大异常情形,同样未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该审计项目涉及一宗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5月27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收购中科视界100%股权。经监管查明,该重组草案中引用的中科视界2023年、2024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增收入、隐瞒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天健所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为此提供了所谓“标准无保留”的背书。

  深交所认定,天健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12.1.2条、第12.1.3条、第12.1.4条及第12.3.3条的规定;签字会计师孙涛、杨保战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12.1.2条及第12.3.3条的规定。

  鉴于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经交易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最终作出如下处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杨保战给予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