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榕) 为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急力量,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江西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下称《清单》)。

  正面清单做到“八要”

  《清单》明确,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商交往中,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靠前、勇于担当,引导支持企业攻坚克难、安全发展,切实做到“八要”(要积极推动政策落实,要平等对待市场主体,要靠前提供优质服务,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要开门纳谏听取意见,要力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诚信守法履约践诺)。

  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方面,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动态研判,组织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安全生产远程技术指导服务,与企业及时沟通、交流,解决企业安全方面疑点、难点问题,防止企业满负荷生产造成事故隐患。为困难企业提供免费安全体检服务,根据企业申请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和专家指导服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不作为处罚依据。落实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将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帮助企业减少税收压力。

  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八严禁”

  《清单》指出,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商交往中,要坚守底线,遵纪守法,严禁触碰纪律法律政策红线,严格执行“八严禁”(严禁违规收取企业财物、严禁“新官不理旧账”、严禁漠视企业合理诉求、严禁执法不公不严、严禁不合理增加企业负担、严禁从事违规经营和敛财活动、严禁违规参股持股、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企业经济活动)。

  《清单》明确,对于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变更等理由违约毁约,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要正视企业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扯皮、拖延时间,让企业多头跑、多次跑、重复跑;不得敷衍塞责、行政不作为,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得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片面避嫌;不得对企业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视而不见,处置办理不及时、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