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花五千万元劳务费,买凶当街殴打,致人重伤,身穿迷彩服持械抢占市场,甚至花钱雇凶持枪杀人,所幸未遂。”这些电影中的情节,却在广西桂林某市区真实上演。近期,某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林医药)收购桂林市某坤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坤公司)一案再起波澜,知情人曝料,当事人杨某坤毁约后,与犯罪人员王某签订协议,承诺给王某五千万元劳务费,换取王某组织人员抢回联某坤家居市场,赶走投资者周某。王某受领后随即花钱雇凶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并伙同王某折等人采用暴力手段抢占某坤家居市场将近两年,最终获刑六年九个月。而某林医药收购某坤公司一事,因旧公章被杨某坤一方抢走盖出巨额虚构债务,目前某坤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已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而杨某坤组织实施一些列恶性事件,至今未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仍然逍遥法外。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 阳杨 报道

出尔反尔并重大违约 企业家杨某坤频频败诉

“南宁投资4000万元接一个转手项目,北海投资1800万元购地,又投资5000万元到柳州收购一家钢厂土地,2009年至2012年,桂林某坤公司原董事长杨某坤先后投资了几个项目,约投资出去1.3亿元 ,但这些项目都遇阻未能按期启动产生效益。”

知情人介绍,由于扩张速度太快,而杨某坤用于投资的资金大都是民间借贷而来,月息最低的3分,高的月息竟然达到1毛。2012年底,杨某坤资金链断裂。当时某坤公司及杨某坤银行贷款7.3亿元, 民间借贷高约12亿元,债务达到了19亿元,到了2013年2月,每天要还的利息将近200万元,同期收入根本无法支付利息,众多债权人遂追着杨某坤要求还钱,银行也追着还利息,杨某坤深陷债务危机,处境十分困难。

经人介绍,杨某坤与某林医药商谈了承债式收购方案,某林医药决定在2013年3月21日以承债式收购合同的方式,承担某坤公司13亿元负债,另支付杨某坤家族5000万元创业补偿金。同时,某林医药将收购其三人全部股权,并接管某坤公司全部资产。第二天,某林医药与杨某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支付第一笔创业补偿金2500万元,双方办理股权登记,公证,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 随后,某林医药承接收购债务约3亿元,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及个人债务等共9859万余元,完成部分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某林医药占某坤公司48%的股份。

收购合同上,杨某坤称只要归还债权人2860万元就可解封余下52%的股权,谁知某林医药到工商部门和法院查询时,发这52%的股权早已于2007年质押给北京一家公司,并被多家法院涉诉查封,涉案标的近3亿元,因此这52%股权一时难以解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某林医药至此觉得被杨某坤骗了。

某林医药法人陆某全介绍,2013年6月4日,杨某坤及儿女分别邮寄了一份《声明书》、《通知书》,要求解除与某林医药所签订的合同,宣布某林医药持有某坤公司48%的股份无效。该公司认为没有违约,反而是杨某坤出尔反尔违约,遂将三人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收购合同》及修正本、补充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杨某坤提出反诉。

2015年10月,桂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某坤在明知股权被质押的情形下,仍然与某林医药签订合同,转让权利存在瑕疵的股权导致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系重大违约行为。桂林中院判决《收购合同》及修正本合法有效,某林医药可以按照某坤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管理和经营某坤公司。同时,法院判决驳回杨某坤的反诉请求。后经广西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再审判决,驳回杨某坤解除合同的主张,支持某林医药履行合同,接管和经营某坤公司。

三场官司,从桂林打到北京,杨某坤频频败诉。

抢夺旧公章搅浑水 盖出巨额虚构债务

早在2013年3月23日,某林医药与杨某坤及儿女签订公章使用确认书,约定原公章由双方监控在工商银行桂林某桥支行,以杨某坤女儿杨某梅和某林医药代表邓某连联名开设的保管箱内。双方还一致同意2013年3月25日雕刻使用新公章。2013年5月9日,某坤公司以遗失旧公章为由,申请刻新公章。

杨某坤对收购反悔后,2013年9月5日,杨某坤明知旧公章已封存并作废,且已重新刻制新公章的情况下,伙同杨某梅向公安局虚假举报某林医药骗刻公章。当天,桂林市公安局某支队应杨某坤等人单方要求,指派民警田某等人以检验原双方共管的公章真伪为由,将公章从银行保管箱中取出。同年9月9日,田某等人随手将旧公章交放在银行会议室的桌上便迅速离开,导致旧公章被杨某梅直接抢走。邓某连立即劝阻,但被王某威胁恐吓阻止。

某坤公司高管陆某龙介绍,旧公章被抢走当天,公司向桂林市公安局某支队紧急报告,担心杨某梅等人用旧公章有可能盖出无数的凭证,将导致一系列的经济纠纷,出现非常严重的结果,请求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追回此公章,并宣布该公章作废。

一个公司新旧两个公章,到底哪个有效?桂林市公安局某支队就此向广西公安厅某总队请示。2013年12月20日,广西公安厅某总队批复给桂林市公安局某支队,认为该支队在受理、审批刻制联坤公司新公章,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所刻编号尾数为0280的公章,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后,即合法有效。同时该公司旧公章(编号尾数6972)在新公章登记备案之日起,即注销失效。同时要求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将旧公章上缴公安机关。

杨某坤不服,还将桂林市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某坤公司新公章,一审二审杨某坤均败诉。为追回旧公章,某林医药将杨某坤及儿女告上法院。2018年3月,桂林中院二审判决,杨某坤、杨某梅将持有的某坤公司旧公章返还给某坤公司。

某坤公司高管陆某龙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至今杨某坤都未归还旧公章,而且杨某坤等人控制作废旧公章后,对外假冒某坤公司名义大肆虚构债务、追认不属于某坤公司债务的债务、为杨某坤的个人债务提供新的担保等 ,造成某坤公司巨额债务,债务额从杨某坤向某林医药披露的16.5亿,跃升为目前的40多亿。比较明显的虚假债务为,杨某坤和朱某辉虚构的债务6500万元,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由朱某辉实际控制柳州某环建材市场的租赁权和租金长达八年,某坤公司长达八年时间不能收取任何租金,租金损失2亿元以上。

一审判决,桂林中院认为杨某坤有重大违约行为。

疑五千万元雇凶预谋暗杀周某

2016年8月10日晚上9时30分许,桂林市秀峰区某地下停车场突然响起两声枪击巨响。保安被枪声吓了一大跳,查看发现某林医药负责人周某的奔驰越野车副驾驶车门被射击两枪,致该车被击穿毁坏。某林医药工作人员获悉后,立即报警。桂林某警方立即介入调查,不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阳某华等人抓获归案。

被害人周某的律师回忆,他参加庭审时听阳某华说,王某承诺给10万元,让他和苏某斌袭击周某。为此,王某还将周某日常所驾汽车、车牌号、停车地点等详细情况告诉他们。2016年7月的一天,王某借故出国,并告知两人趁其出国期间动手。几天后王某让妻子黄某真提供了一辆摩托车给阳某华作案使用。

2016年8月10日晚上,阳某华供述由苏某斌驾驶摩托车,阳某华持一支单管猎枪来到某地下停车场,阳用猎枪对周某的车射击两枪。作案后,两人逃离现场。次日阳某华将开枪毁坏周某汽车的事情告诉阳某喜,阳某喜答应帮要回事先与王某、罗某财谈好的报酬。阳某华案发后供述指认王某要求其直接对周某本人进行枪杀,但阳某华因害怕出人命,才从枪杀改为枪击车辆。

此外法院查明,2016年1月,王某因某坤公司收购一事与被害人邓某元积怨,让阳某华纠集人员对邓某元实施报复。同年1月16日晚,阳某华带领多人跟踪并伪装交通事故,持棍棒殴打邓某元和某坤公司高管龙某,致邓某元重伤,龙某轻微伤。

2017年11月,桂林秀峰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阳某华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9个月,其余多人均获刑。王某不服上诉,桂林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19年12月,秀峰区法院作出判决,仍以相同罪名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9个月,阳某华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我与王某无冤无仇,不知道其为何要雇凶杀人?”周某如是说,2018年王某父亲王某折诉讼某坤公司一民事案中,拿出一份杨某坤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书,大致内容由于王某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杨某坤得以重回某坤公司,双方确认杨某坤欠王某劳务费总额5000万元。周某认为,这恰恰就是杨某坤雇佣王某对其行凶的直接证据。

某坤公司高某陆颜龙介绍,从2013年5月起,王某、王某折团伙纠集社会人员,以收债的名义袭击某坤公司办公场所,实施了对某林医药公司负责人、高管人员进行非法拘禁、跟踪、监视、殴打、毁坏财物等一系列买凶杀人的非法行为,他的车辆也曾被砸坏。王某一伙人还曾强行占领了某坤家居收费处,阻拦商户并勒令他们交费,扰乱某坤市场的秩序,身穿迷彩服冲击某坤公司市场并聚众寻衅滋事等等。杨某坤承诺向王某支付5000万元费用,实际支付了2000万元。而杨某坤组织实施一些列恶性事件,至今未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仍然逍遥法外。

周某的车被枪击。王某和阳某华被判刑。

某坤公司严重资不抵债 申请破产重整

早在2014年,新华社广西分社曾就某坤公司、柳州某菱集团等公司过度扩张、资不抵债的典型,作了调研并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广西区主要领导参阅。桂林某银行负责人曾透露,某坤公司利用民间借贷,大肆扩张房地产项目的风险,在银行业内众所周知。某坤公司拖欠银行借贷,如果不是某林医药在2013年初的介入,很可能当年就爆雷,但现在承债式收购成了“半拉子工程”,仍旧是一个严重社会稳定问题。

广西银监局某负责人认为,某坤公司通过引入某林医药“承债式收购”来解决自身流动性不足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这种“壮士断腕”的做法必须坚定不移执行下去,不能因为少数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尔反尔,导致危机再度出现。

2014年7月,时任广西区主要领导曾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和协调处理此事,并防止类似情况发生风险。广西有关部门领导也多次过问,但最终仍然没有解决。

某坤公司高管陆某龙介绍,自2013年起,某坤公司债务经过十年的发酵,逐渐演变出数百起诉讼、执行案件,以及数十起终本执行案件。某坤公司涉诉案件达220件,涉案金额5.25余亿元;执行案件156件,被执行金额4.5余亿元,终本案件42件,未履行金额3.44亿余元。还有很多因缺失完整资料而无法统计但又实际发生的巨额“隐形”债务。长期以来,某坤公司因诉讼、执行程序,某坤公司所有资产、银行账户都被法院查封、冻结,甚至进入拍卖程序,资产被瓜分拍卖,某坤公司根本无法展开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了从根本上化解全部问题,某坤公司主动申请破产重整,想在重整程序中进一步追加投资,恢复某坤公司部分盈利能力,最大化的解决广大债权人的诉求,避免发生杨某坤控制的享有优势资产抵押的“虚假债权人们”,把某坤最后的资产敲骨吸髓,把广大普通债权人的清偿变成社会问题,留一个烂摊子。

2023年4月25日,桂林中院立案受理某坤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后广高院批复由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南宁铁路中院)审理本案。同年6月25日,南宁铁路中院重新立案受理某坤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之后杨某坤提出异议,南宁铁路中院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2023年8月16日,南宁铁路中院裁定受理某坤公司重整申请。但刚裁定受理不久,债权人叶某(某坤控制)等人就恶意提出控告,并组织社会人员南宁铁路中院拉横幅、恶意控告承办法官、抹黑法院,并扬言在南宁举办东盟博览会期间上访制造舆论,恶意干扰法院的正常审判执行。

2023年9月8日,南宁铁路中院又再次组织听证,庭审过程中,法官的态度却发生了“无法理解的反差”,及不同意某坤公司复印叶某当庭提交几百页的证据,在某坤公司还没有发表质证意见的情况下南宁铁路中院于2023年9月14日直接裁定驳回某坤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从第一次裁定受理到第二次裁定驳回,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在前一次已经审查认定符合重整条件后,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又认定不符合重整条件而驳回。某坤公司不服,上诉至广西高院,2023年11月14日,广西高院已受理此案。

某坤公司高管陆某龙称,根据参考评估,某坤公司的实际估值约为10亿元,与其所背负的48亿债务形成了巨大的差距,已严重资不抵债。某坤公司在努力克服财务困境的同时,也积极招商引入投资者,并在有具体投资者有明确意愿后向法院正式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但广西法院的破产程序自2023年2月某坤公司正式提出后,程序已走一年两个月,至今仍未有结论。

广西公安厅某总队批复,旧公章已失效。法院判决杨某坤要返还旧公章,至今未还。

被指5000万雇凶的企业家全盘否认 举报公司表示是“罔顾事实”

4月17日,记者拨通杨某坤电话,他否认雇请王某等人抢夺某坤市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称自己没有与王某、王某折等人签订过任何劳务合同,那些都是虚构的。

杨某坤表示,某林医药就是诈骗,通过虚假诉讼抢夺某坤公司的资产。某林医药、周某和王某等人是一伙的,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不要被他们误导。

对于为何迟迟未交回旧公章一事,杨某坤称,是某林医药骗刻新公章,旧公章并没有作废。“而且公章是要共同保管的,怎么可能交给他们,他们作为保管人说公章丢了,这是不是诈骗?他们就是诈骗,搞虚假诉讼,

记者试图就桂林某坤重组事宜联系南宁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广西高院,南宁铁路中院和广西该院民二庭经办法官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于杨某坤的不同说法,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再次向某林医药原法定代表人周某进行核实。

周某表示,“杨某坤为抢夺某坤公司控制权雇请王某等不法组织,有预谋地对我及公司相关高管实施故意伤害等行为确有其事。”并出示了法院相关的生效判决书。

对于杨某坤雇请王某的承诺5000万元的协议书,周某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这是2018年王某父亲王某折诉讼某坤公司一起民事案中,王某向法院提供,用于证明某坤公司支付给他的钱是用于杨某坤履行该协议的项款。“如果我和王某一伙的,王某怎么可能拿杨某坤的钱对付我呢?杨某坤的说法完全是颠倒黑白。他与某林医药签订合同后,出尔反尔,他与王某签订协议也视图否认,在法院很多民事诉讼中,他的签字也否认,毫无契约精神,扰乱营商环境,干扰司法公正。”周某称。

对于杨某坤回复的某坤公司新旧公章问题,某林医药原法定代表人周某很是气愤,他认为杨某坤是罔顾广西公安厅某总队批复和法院查明确认的事实。

“某林医药在2013年收购某坤公司时就与杨某坤及儿女签订《公章使用权确认书》,确认双方均同意2013年3月25日雕刻使用新的公司公章,双方按照约将旧公章封存于银行的保险箱。2013年5月,某坤公司办理新公章刻制备案手续并登报声明原公章作废、启用新公章。2013年9月,杨某坤伙同他人将旧公章从银行抢走,并用旧公章虚构、增加某坤公司的债务。因某坤公司新旧公章问题,广西公安厅某总队在2013年12月也作出批复认定新公章已经备案有效、旧公章在新公章登记备案之日起即注销失效。2016年,杨某坤起诉要求撤销桂林市公安局准予刻制某坤公司新公章的行为,桂林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后驳回。2017年,因杨某坤抢夺旧公章拒不返还的问题,某坤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生效裁决确认要求杨某坤等人返还旧公章。”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