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存在银行的近6000万元募集资金“不翼而飞”的原因找到了。

  超卓航科11月17日晚间回复上交所问询函表示,公司子公司上海超卓存在公章、法人章的审批、使用、登记流程登记信息不全,银行U盾的使用和保管脱离公司人员可控范围等不规范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披露存在缺陷情形……

  对此,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火速出手。证监会针对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湖北证监局对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募集资金“不翼而飞”的真相浮出水面

  11月3日晚间,超卓航科公告称,公司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有5995万元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划出了公司账户。对此,公司已经报案。

  11月17日晚间,超卓航科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披露了募集资金“不翼而飞”的原因。

  公告显示,超卓航科投资部负责人通过其朋友结识了存款理财中间人孙某。经孙某介绍,银行在一季度末通常具有较大的揽储需求,孙某亦对接维护了多家能提供收益较高存款产品的银行,其中即包括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下称“存款行”)。公司决定购买存款行的存款理财产品。

  根据上海超卓与孙某的磋商,孙某对于该笔揽储金额向上海超卓承诺的年化利率为4%左右,其中1.55%的存款利息在存款到期后支付。公司及上海超卓与存款行、孙某未就该4%左右利率签署相关协议,未取得孙某和存款行的书面确认文件。孙某称会由相关方在一季度末之前将承诺上浮部分利息对应的金额转账至上海超卓账户。

  3月30日14时27分,上海超卓向其存款行账户存入6000万元;同日,上海超卓基本账户收到与存款利息相关的暂收款90万元,付款方为盐城同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盐城同波”)。

  5995万元被划出公司账户事件发生后,超卓航科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查询到,3月29日14:42至16:06,上海超卓向持票人开具成功了合计599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超卓航科表示,经公司了解,系使用银行U盾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操作。该时间段,银行U盾不在公司员工可控范围内,具体登录及操作人员等尚待公安机关侦查确认。

  另外,超卓航科称,5995万元被划出公司账户事件发生后,经公司自查发现,盐城同波工商登记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与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陇源智能信息技术盐城有限公司预留的联系电话信息一致,而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银行承兑汇票收票人之一。

  不过,超卓航科公告称,除该事项外,持票人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存在内控违规等问题 证监会火速出手

  在回复公告中,超卓航科承认,上海超卓存在公章、法人章的审批、使用、登记流程登记信息不全,银行U盾的使用和保管脱离公司人员可控范围等不规范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披露存在缺陷情形。

  同时,超卓航科表示,由于本次事项已进入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预计后续案件侦破、款项追回仍需要较长时间。为了更好地维护超卓航科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羿含、李光平、王春晓承诺,将积极筹集资金先行垫付上海超卓被划走的5995万元存款,并协同超卓航科、上海超卓共同追索前述款项。

  对于超卓航科存在的种种问题,证监会也火速出手。

  11月17日,超卓航科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同时,湖北证监局也对公司相关人员出具了警示函。

  湖北证监局表示,经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同时,8月16日,超卓航科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另外,10月7日,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11月4日,公司才发相关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

  湖北证监局认为,李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羿含作为公司总经理、王诗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超卓航科和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